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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 下 乃 閣 下 須 就 思 匯 文 化 出 版 社 (todaysliving.com) 為 閣 下 提 供 使 用 todaysliving.com ( 簡 稱 「 本 網 站 」) 及 其 提 供 之 服 務 需 要 遵 守 之 條 款 和 規 則 。 按 下 「 我 接 受 」 , 即 表 示 你 同 意 接 受 這 些 條 款 和 規 則 之 約 束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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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要 求 資 料 |
本 網 站 有 數 處 地 方 可 能 要 求 閣 下 提 供 個 人 資 料 , 這 些 資 料 可 能 包 括 : 登 入 名 稱 、 密 碼 、 姓 名 、 性 別 、 電 郵 、 年 齡 、 地 址 、 電 話 號 碼 。 |
當 登 記 成 為 本 網 站 之 會 員 或 使 用 本 網 站 時 , 我 們 可 能 要 求 閣 下 提 供 以 上 個 人 資 料 。 |
閣 下 同 意 所 提 供 給 本 網 站 的 個 人 資 料 為 正 確 、 真 實 、 有 效 和 完 整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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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資 料 使 用 及 披 露 |
若 個 人 資 料 為 不 正 確 , 不 真 實 , 無 效 或 不 完 整 , 本 網 站 有 絕 對 權 利 取 消 閣 下 用 戶 之 註 冊 或 使 用 本 網 站 及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。 |
閣 下 知 道 及 同 意 , 你 對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的 內 容 和 準 確 性 負 上 所 有 責 任 。 本 網 站 對 閣 下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和 有 效 性 概 不 責 任。 |
閣 下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, 會 用 來 通 知 閣 下 本 網 站 的 轉 變 、 新 設 的 服 務 , 及 與 閣 下 息 息 相 關 的 優 惠 等 。 如 不 想 取 得 這 些 資 料 , 可 於 magazine@todaysliving.com 上 通 知 我 們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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閣 下 知 道 、 同 意 及 授 權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可 能 供 給 、 披 露 及 供 存 取 予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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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 匯 文 化 出 版 社 集 團 內 的 任 何 人 士 或 公 司 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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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 履 行 保 密 責 任 之 任 何 人 士 或 公 司 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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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 上 述 目 的 或 與 上 述 目 的 有 關 而 聘 用 之 任 何 合 約 承 包 商 、 代 理 商 、 公 司 , 或 向 我 們 提 供 行 政 、 電 訊 、 電 腦 、 付 賬 、 專 業 服 務 或 其 他 服 務 的 公 司 ;或 任 何 獲 我 們 轉 讓 或 計 劃 轉 讓 權 益 及 /或 責 任 之 人 士 或 公 司 , 而 此 等 權 益 及 /或 責 任 與 用 戶 或 與 向 閣 下 提 供 之 產 品 或 服 務 有 關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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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 向 閣 下 提 供 購 買 之 產 品 及 服 務 , 我 們 需 要 向 服 務 供 應 商 或 第 三 中 介 人 提 供 用 戶 個 人 資 料 。 如 未 能 提 供 資 料 , 本 網 站 將 不 保 証 能 提 供 有 關 服 務 予 閣 下 。 閣 下 亦 不 得 因 此 而 向 本 網 站 追 討 責 任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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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保 護 資 料 |
為 防 止 不 授 權 登 入 、 保 持 數 據 的 安 全 性 及 確 保 資 料 得 到 正 當 的 運 用 , 本 網 站 不 論 在 實 體 、 電 子 化 及 管 理 上 皆 制 定 了 合 適 程 序 去 保 障 及 保 護 本 網 站 所 收 集 的 資 料 的 安 全 性 。 閣 下 亦 有 責 任 保 護 自 己 的 個 人 資 料 不 被 盜 取 , 本 網 站 建 議 閣 下 在 完 成 工 作 後 退 出 賬 戶 並 關 閉 瀏 覽 器 視 窗 。 這 樣 , 閣 下 才 能 在 與 他 人 共 享 電 腦 或 在 圖 書 館 、 網 吧 之 類 的 公 共 場 所 使 用 電 腦 時 , 確 保 他 人 無 法 讀 取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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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入 會 資 格 |
年 滿 十 八 歲 之 自 然 人 且 擁 有 簽 訂 合 約 的 心 智 和 法 律 能 力 之 人 士 , 以 及 獲 其 憲 章 、 附 例 及 公 司 組 織 章 程 大 綱 批 准 其 與 本 網 站 簽 訂 此 合 約 的 公 司 , 方 可 申 請 成 為 會 員 。 本 網 站 保 留 拒 絕 任 何 人 士 申 請 成 為 會 員 或 使 用 本 網 站 , 或 終 止 任 何 人 士 之 會 員 資 格 而 不 需 要 作 任 何 解 釋 之 權 利 。 不 符 合 上 述 資 格 者 不 得 使 用 本 網 站 服 務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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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todaysliving.com 的 責 任 |
5.1 todaysliving.com 僅 作 為 一 個 網 上 交 易 平 台 本 網 站 只 限 於 為 賣 家 出 售 貨 品 及 為 買 家 購 買 貨 品 而 提 供 網 上 交 易 平 台 。 |
5.2.不 擔 保 所 提 供 貨 品 本 網 站 明 確 聲 明 並 沒 有 察 看 或 檢 查 貨 品 , 而 且 貨 品 之 實 際 數 量 、 質 素 、 安 全 性 、 合 法 性 或 對 某 用 途 的 合 適 性 , 並 不 在 本 網 站 控 制 之 內 。 本 網 站 概 不 接 納 或 承 擔 有 關 貨 品 所 引 致 之 任 何 法 律 責 任 。 |
5.3概 不 擔 保 交 易 完 成 本 網 站 概 不 擔 保 任 何 賣 家 、 或 買 家 將 完 成 有 關 貨 品 之 買 賣 。 閣 下 必 須 留 意 與 海 外 人 士 、 未 屆 合 法 年 齡 人 士 、 提 供 虛 假 理 由 或 沒 有 訂 約 的 行 為 能 力 的 人 士 進 行 交 易 時 所 涉 及 的 風 險 。 |
5.4 概 不 擔 保 用 戶 身 份 本 網 站 不 能 亦 不 會 確 認 每 一 名 會 員 之 身 份 。 因 此 , 閣 下 在 與 其 他 會 員 或 用 戶 進 行 交 易 時 務 須 小 心 防 範 欺 騙 行 為 。 我 們 鼓 勵 閣 下 直 接 與 恰 當 或 負 責 之 機 構 或 貨 品 來 源 接 觸 , 以 便 對 該 名 與 閣 下 進 行 交 易 之 人 士 作 出 評 估 。 本 網 站 概 不 就 任 何 用 戶 或 會 員 之 任 何 行 為 、 或 遺 漏 或 陳 述 及 其 所 引 致 的 損 失 負 責 。 |
5.5 概 不 擔 保 資 料 的 準 確 性 本 網 站 不 能 控 制 其 他 用 戶 透 過 本 網 站 所 提 供 之 資 料 。 因 此 , 本 網 站 概 不 擔 保 任 何 人 士 透 過 使 用 本 網 站 之 服 務 所 提 供 之 任 何 資 料 之 準 確 性 。 |
5.6 免 除 todaysliving.com 的 法 律 責 任 若 買 家 與 會 員 之 間 出 現 任 何 糾 紛 或 因 使 用 服 務 而 引 起 任 何 糾 紛 , 與 該 等 糾 紛 有 關 或 因 而 引 起 的 所 有 責 任 、 索 償 、 索 求 、 賠 償 金 ( 實 質 或 間 接 ) , 不 論 屬 何 性 質 , 已 知 及 未 知 、 懷 疑 與 否 、 已 公 開 及 未 公 開 者 , 本 網 站 及 其 所 有 人 員 一 概 毋 須 負 上 有 關 法 律 責 任 。 |
5.7 todaysliving.com 的 支 出 倘 本 網 站 因 應 會 員 之 要 求 或 閣 下 所 涉 及 的 任 何 訴 訟 中 作 出 的 指 令 ( 不 論 通 過 傳 票 或 任 何 具 司 法 管 轄 權 的 法 院 所 頒 法 令 , 包 括 遵 守 任 何 披 露 文 件 之 法 令 或 出 席 法 院 作 證 ) 而 引 起 的 所 有 費 用 , 包 括 本 網 站 及 其 所 有 人 員 尋 求 法 律 或 其 他 專 業 意 見 或 陳 述 時 的 支 出 , 一 概 由 該 會 員 負 責 。 ( 在 所 有 此 等 情 況 下 , 一 切 費 用 按 實 際 損 失 計 算 )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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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todaysliving.com 的 權 利 |
倘 發 現 會 員 出 現 以 下 行 為 , 則 本 網 站 有 權 暫 停 或 終 止 會 員 資 格 而 毋 須 支 付 賠 償: |
i. |
違 反 本 合 約 所 列 出 之 條 件 及 條 款 , 或 |
ii. |
在 本 網 站 內 傳 送 、 發 放 或 散 佈 違 反 香 港 法 律 的 材 料 。 |
iii. |
試 圖 或 企 圖 破 壞 本 網 站 或 伺 服 器 , 非 法 進 入 本 網 站 之 伺 服 器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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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網 上 購 物 之 連 帶 責 任 |
在 本 網 站 提 供 線 上 購 物 服 務 之 前 , 若 使 用 者 由 本 網 站 連 結 至 第 三 者 網 站 進 行 線 上 購 物 , 對 方 應 有 其 個 別 的 隱 私 權 保 護 政 策 , 本 網 站 概 不 負 任 何 該 連 帶 責 任 。 該 等 網 站 的 私 隱 政 策 及 會 員 條 例 很 可 能 與 本 網 站 的 不 同 。 我 們 建 議 閣 下 在 該 等 網 站 披 露 其 個 人 資 料 前 , 先 詳 細 閱 讀 其 私 隱 政 策 及 會 員 條 例 。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, 該 等 網 站 都 不 會 與 我 們 分 享 用 戶 或 會 員 的 個 人 資 料 。 |
而 在 本 公 司 購 物 網 使 用 訂 購 服 務 , 本 公 司 會 確 保 交 易 資 料 絕 對 保 密 。 |
除 了 上 述 , 本 網 站 有 權 保 留 用 戶 或 會 員 在 上 網 瀏 覽 或 查 詢 時 於 伺 服 器 自 行 產 生 的 相 關 記 錄 , 包 括 連 線 的 IP位 址 、 使 用 時 間 、 使 用 的 瀏 覽 器 、 瀏 覽 及 點 選 資 料 紀 錄 等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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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有 關 購 貨 之 條 款 |
8.1 購 貨 刊 登 有 關 貨 品 之 資 料 僅 屬 賣 家 邀 請 要 約 。 買 家 訂 購 貨 品 ,即 屬 向 賣 家 作 出 邀 約 購 買 貨 品 。 貨 品 之 訂 單 須 待 賣 家 作 最 後 接 納 方 為 成 立 , 有 關 賣 家 須 負 責 履 行 買 家 之 購 貨 訂 單 , 而 本 網 站 概 不 就 該 買 賣 負 責 。 |
8.2 退 貨 及 退 換 貨 品 政 策 出 售 之 貨 品 可 以 屬 可 退 回 或 不 可 退 回 , 視 乎 各 賣 家 之 退 貨 政 策 而 定 。 所 有 退 貨 之 要 求 應 直 接 向 有 關 賣 家 作 出 , 而 本 網 站 概 不 就 處 理 該 等 要 求 負 責 。 |
8.3 貨 品 遞 交 及 付 款 方 式 貨 品 遞 交 方 式 乃 根 據 賣 家 訂 立 之 安 排 而 定 。 本 網 站 概 不 對 該 安 排 負 責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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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網 路 活 動 及 網 路 調 查 |
若 使 用 者 或 會 員 參 與 本 網 站 的 網 路 活 動 及 網 路 調 查 , 本 網 站 所 蒐 集 的 受 訪 者 姓 名 、 身 份 證 號 碼 等 個 人 資 料 , 僅 供 是 次 活 動 為 依 據 。 電 話 、 Email及 住 址 等 資 料 , 則 作 為 通 知 受 訪 者 活 動 結 果 及 分 析 之 用 。 除 非 得 到 受 訪 者 同 意 , 本 網 站 不 會 將 受 訪 者 的 個 人 資 料 作 做 其 他 用 途 。 除 了 依 據 活 動 合 理 之 需 要 公 布 中 獎 者 名 單 , 本 網 站 絕 不 會 公 佈 個 別 受 訪 者 之 任 何 個 人 資 料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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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登 入 /修 改 / 更 新 個 人 資 料 |
閣 下 可 以 隨 時 在 ﹝ "會 員 戶 口 " ﹞ 裏 修 改 及 更 新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。 會 員 戶 口 是 受 到 密 碼 保 護 的 , 因 此 只 有 該 會 員 能 登 入 及 檢 視 其 會 員 戶 口 資 料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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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通 訊 地 址 |
為 方 便 管 理 伺 服 器 及 系 統 , 本 網 站 會 收 集 會 員 的 通 訊 地 址 。 該 地 址 必 須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局 內 的 地 址 , 郵 政 信 箱 號 碼 概 不 接 納 , 如 閣 下 之 通 訊 地 址 有 所 變 更 , 閣 下 須 通 知 本 網 站 作 出 更 新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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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私 隱 政 策 改 動 |
本 網 站 為 尊 重 閣 下 的 個 人 私 隱 , 我 們 在 搜 集 、 維 護 及 使 用 個 人 資 料 時 , 保 證 遵 守 香 港 法 例 第 486章 《 個 人 資 料 ( 私 隱 ) 條 例 》 的 要 求 。 |
若 本 私 穩 政 策 有 任 何 改 動 , 我 們 會 在 這 裏 刊 登 更 新 的 政 策 及 有 關 條 文 , 以 便 閣 下 能 查 閱 有 關 政 策 。 若 閣 下 繼 續 使 用 本 網 站 , 代 表 閣 下 接 受 所 有 已 更 改 的 條 款 。 除 非 有 更 新 聲 明 , 本 網 站 不 會 在 閣 下 沒 有 機 會 拒 絕 或 避 免 的 情 況 下 , 把 閣 下 的 個 人 資 料 運 用 在 新 的 用 途 上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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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立 法 解 除 條 款 |
在 法 律 及 有 關 法 定 機 構 要 求 下 , 本 網 站 或 會 披 露 閣 下 個 人 資 料 , 並 相 信 該 等 資 料 會 依 據 正 確 法 律 程 序 處 理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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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Cookies 的 運 用 |
Cookies讓 網 頁 伺 服 器 (Web Server) 能 夠 辨 識 使 用 者 的 資 料 。 一 般 網 頁 使 用 Cookies 來 個 人 化 閣 下 的 上 網 瀏 覽 資 訊 。 「 Cookie」 指 的 是 網 頁 放 到 閣 下 的 硬 碟 中 的 一 個 文 字 檔 。 Cookies 不 用 來 執 行 程 式 或 傳 送 病 毒 到 閣 下 的 電 腦 中 。 Cookies是 唯 一 指 定 給 閣 下 的 , 而 且 只 有 位 於 發 送 Cookie的 網 域 內 的 網 站 伺 服 器 能 夠 讀 取 。 |
本 網 站 為 統 計 瀏 覽 人 數 及 分 析 瀏 覽 模 式 , 在 閣 下 瀏 覽 器 中 寫 入 並 讀 取 Cookies, 以 了 解 網 頁 瀏 覽 的 情 況 , 做 為 本 網 站 改 善 服 務 的 參 考 。 閣 下 可 以 決 定 接 受 或 拒 絕 Cookie。 |
大 部 分 網 頁 瀏 覽 器 會 自 動 設 定 為 接 受 Cookies , 但 如 果 閣 下 希 望 變 更 瀏 覽 器 設 定 為 拒 絕 接 受 Cookie, 在 瀏 覽 本 網 站 時 , 閣 下 不 會 因 此 而 有 任 何 損 失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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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其 他 事 項 |
15.1 條 款 的 獨 立 性 倘 根 據 任 何 具 司 法 管 轄 權 的 法 院 所 實 際 引 用 的 適 用 法 例 , 此 合 約 中 的 任 何 條 款 屬 違 法 或 無 法 實 施 , 此 等 條 款 將 與 合 約 分 開 及 視 作 無 效 論 , 而 絕 不 影 響 此 合 約 的 其 餘 條 款 。 然 而 , 在 有 關 法 律 容 許 的 情 況 下 , 若 有 關 法 律 條 文 可 獲 寬 免 , 各 方 須 同 意 其 獲 寬 免 , 以 便 此 合 約 的 有 關 條 款 能 夠 有 效 、 具 約 束 力 及 得 以 實 施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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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2 報 行 管 轄 的 法 律 及 司 法 機 構 |
i. |
本 合 約 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管 轄 , 並 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律 詮 釋 。 |
ii. |
與 本 網 站 之 使 用 有 關 或 因 此 而 起 的 任 何 法 律 行 動 或 訴 訟 , 任 何 有 關 一 方 須 願 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院 的 司 法 管 轄 權 管 轄 ;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以 有 關 訴 訟 被 帶 到 任 何 不 相 稱 的 法 院 為 理 由 而 提 出 反 對 。 |
iii. |
上 文 所 述 願 受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法 院 司 法 管 轄 權 的 管 轄 並 不 會 影 響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於 任 何 司 法 範 圍 提 起 訴 訟 的 權 利 ; 而 於 任 何 司 法 範 圍 提 起 訴 訟 亦 不 表 示 其 他 任 何 一 方 不 能 於 其 他 任 何 司 法 範 圍 提 起 訴 訟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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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3 保 留 修 改 事 項 於 任 何 時 候 此 網 站 保 留 權 利 修 改 本 網 站 之 費 用 或 新 增 費 用 或 修 改 此 協 議 書 的 任 何 條 款 及 條 件 , 亦 擁 有 權 利 隨 時 增 加 、 變 更 或 移 除 服 務 的 所 有 或 部 份 內 容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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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4 會 員 登 入 事 項 本 網 站 提 供 一 個 優 良 及 穩 定 的 連 線 給 予 會 員 登 入 瀏 覽 , 但 基 於 安 全 及 伺 服 器 維 修 , 本 網 站 會 短 暫 關 閉 網 站 進 行 修 復 , 而 不 會 另 涵 通 知 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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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 對 以 上 的 條 文 有 任 何 疑 問 或 不 清 晰 , 歡 迎 查 詢 : magazine@todaysliving.com |